2025年1月8日、1月9日,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許峰律師代理的部分日海智能(維權)(002313)虛假陳述引發的投資者索賠案再次獲得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正式立案,正在等待法院的開庭安排。
此前2024年11月28日,許峰律師代理的日海智能投資者索賠案收到深圳中院送達的一審判決書,投資者經過核算后的損失獲得一定比例的勝訴,律師團隊同步還在繼續推進后續案件的立案工作,還在繼續接受其他投資者的索賠委托。
此前2024年1月3日晚,日海智能公告收到證監會深圳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相關事項對日海智能2018年至2021年利潤總額影響金額分別為虛增3,343.32萬元、虛增368.29萬元、虛增878.12萬元、虛減3,014.19萬元,分別占日海智能2018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披露利潤總額的37.58%、5.13%、1.5%、348.41%。
相關事項導致日海智能2018年年度報告、2019年年度報告、2020年年度報告、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2020年6月23日,日海智能披露《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書》和《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發行情況報告書》,引用了上述相關年度報告財務數據。
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許峰律師認為,根據前期投資者勝訴判決,2019年4月24日到2022年4月30日之間買入日海智能股票,并且在2022年4月30日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股票的投資者,目前還可發起索賠,該段索賠案已有投資者勝訴判決。
除了日海智能投資者索賠案再次獲得法院立案,2025年1月7日,許峰律師代理的森源電氣(維權)(002358)股票操縱索賠案投資者索賠案再向法院提交立案,許峰律師代理的森源電氣操縱索賠案再多次向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師團隊也還在繼續接受其他投資者的索賠委托。
證監會對河南森源集團有限公司等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森源集團利用所謂的“市值管理”操縱森源電氣股票。森源集團利用資金優勢、持股優勢,在2018年3月7日至2019年2月27日共238個交易日期間(以下簡稱交易期間),使用161個賬戶(以下簡稱賬戶組)集中交易森源電氣股票。交易期間,賬戶組通過虛假申報、拉抬、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等手段影響股價及成交量,賬戶組累計申買量77,168.20萬股,占期間市場累計申買量比例26.96%,累計競價買成交量52,000.29萬股,占期間市場累計競價買成交量比例25.19%;賬戶組累計申賣量56,855.27萬股,占期間市場累計申賣量比例19%,累計競價賣成交量51,999.47萬股,占期間市場累計競價賣成交量比例26.22%。最終通過拉抬股價,避免了森源集團股票質押爆倉的風險,并從中獲利,森源集團為直接獲益方。
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許峰律師認為,參考前期部分操縱市場索賠案例,在2018年3月7日至2019年4月11日期間買入森源電氣股票受損的投資者,目前還可發起索賠。
(本文由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許峰律師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立場。許峰律師,2008年起律師執業,執業服務范圍涉及虛假陳述、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證券欺詐領域索賠代理。十幾年來已代理近兩百只股票的投資者勝訴或調解獲賠,同期還在代理訴訟時效內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賠案件,部分也已有勝訴以及調解獲賠先例。執業證號:13101200810965495)